Thursday, December 25, 2014

今年圣诞没火鸡(有甘榜鸡)


最近大家都忙着拍照挺中庸、挺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偏偏忘了挺被拒绝入境的非清真火鸡。


今天的圣诞大餐,不懂你的餐桌上有没有烤火鸡?基督教徒欢庆圣诞时吃火鸡,可是在马来西亚,今年圣诞节如果还可以买到火鸡来吃,这本身或许就是一件值得欢庆的喜事了。

火鸡供应短缺,不是因为爆发禽流感或是火鸡罢工。根据兽医局总监拿督莫哈末阿兹米的解释,是因为我国面对进口清真火鸡的问题,所以政府不能保证圣诞节期间是否有足够的火鸡供应。

一个简单的逻辑,圣诞节吃火鸡是基督教徒的习俗,而基督教徒吃的火鸡并不需要符合清真标准;根据业者的透露,我国火鸡市场的主要消费群是华裔和印裔,既然如此,为了应付圣诞节的火鸡市场需求,为何政府不能允许进口非清真火鸡?抑或当局认为,只要是穆斯林不能吃的火鸡,连非穆斯林也不准吃?

我宁愿相信当局并非存心为难圣诞节吃火鸡的非穆斯林社群,而是因为缺乏对多元社会的敏感度和同理心,以 单元种族/宗教的思维管理多元种族/宗教的国家。

一个建国已经57年,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走过超过半个世纪的国家,到了今时今日却还会出现这种单元的思维,执政57年的巫统居功至伟。

每一届的巫统年度代表大会,上至中央领袖下至地方代表,开口闭口必定离不开“为民族、为宗教抗争到底”的口号。在太平年代,为了让“抗争”合理化,唯有制造假想敌,渲染民族和宗教无时无刻不受到威胁、打压或是攻击的排外情绪。这里所指的“外”,并不是外人,而是自己国家的异族同胞。在刚过去的巫统代表大会,该党妇女组的领袖就把一名精神失常的穆斯林焚烧可兰经的事件扭曲成“华人焚烧可兰经”,以制造伊斯兰受到威胁及蔑视的假相。

在巫统长年累月的灌输、再加上扮演执政党喉舌的主流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各族之间、各宗教之间缺乏真正的信任与尊重,是必然的结果。而各族间的不信任与不尊重,却正是巫统赖以生存的土壤。

马来西亚已经走到了这个关键岔口,在多元融合与巫统政权之间,两个只能活一个。然而,我由衷地相信,接受与尊重多元种族、宗教、文化的马来西亚人还是占多数的。能否与思想单元、狭隘、极端的政党及组织划清界线,是马来西亚向上提升或继续沉沦的关键。

我不敢写得太多,须知《煽动法令》去而复返,免得在圣诞节没有白色圣诞,却迎来白色恐怖。最政治正确的结尾是,祝大家圣诞快乐,圣诞节没有火鸡不要紧,毕竟我们还有甘榜鸡!

 

 

 

Thursday, December 18, 2014

骑劫与切割


25名马来前高官显要联署发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各造以中庸及理性的方式讨论伊斯兰法与国家宪法的分歧与灰色地带,同时关注宗教机构越权执法及颁布违反联邦宪法的宗教裁决、煽动法令被滥用以制造白色恐怖、以及右翼组织如土著权威组织及穆斯林连线把异议声音标签为“反马来人、反皇室、反穆斯林”等偏激作法,并要求纳吉正视及处理这些侵蚀我国民主、和平与稳定的课题。

信中所提及的并非新鲜的课题或突破性的观点;然而它之所以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因为这些本来只被非穆斯林、以及部分在野党穆斯林领袖所关注及谈论的课题及观点,由一班曾担任联邦政府部门秘书长及总监级的马来显要提出。

首相纳吉虽曾在国外及非巫统的场合宣扬及拥护中庸立场,可是面对国内特定族群右翼极端分子的叫嚣及施压,纳吉政府却无法作出鲜明和及时的切割;更甚的是,连政府的施政议程似乎也被这些极端右翼派所骑劫。

因为右翼分子反对政府逐步取消新经济政策,所以纳吉必须推出和经济转型的目标唱反调的“土著经济议程”;因为右翼分子反对废除《煽动法令》,所以纳吉必须自打嘴巴违诺保留及强化有关法令。

国家现在到底是由谁在掌权?这是所有理智及中庸的马来西亚人内心的一道疑问,更是纳吉政府所不能回避的一道疑问。

25位马来显要的代表、前大马驻荷兰大使拿督诺法丽受访时指出,他们发出这封公开信的目的是要与马来右翼分子作出切割,以向非马来人展示,并非所有马来人都像土权、穆斯林连线、以及在巫统大会上大炒种族宗教课题的巫统领袖般的极端分子。她也认为,马来人和伊斯兰的地位,早在宪法下获得保障,政客无须再骑劫炒作。

这番言论由马来人亲自说出口,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大多数大马人都是中庸及理性的。我们要看到的朝野竞争不是“谁更伊斯兰化”、“谁更能捍卫马来人的权益和伊斯兰的圣洁”,而是谁更能引领马来西亚迈向一个更民主、更自由、更具竞争力、及更能体现良好及透明施政的现代化国家。

应该对此作出深度反思的,不只是巫统,也包括伊斯兰党。

Monday, December 8, 2014

恶法就是要来滥用的!


丑妇终须见家翁,首相纳吉终于还是在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了保留(而且还要强化)煽动法令,为其担任首相任期内的U转系列再添一例。

我钦佩首相又一次U转及自打嘴巴的勇气,我也佩服那些在首相U转保留煽动法令后可以说出:“这项法令可以继续被保留,只要不被滥用就行了”的国阵成员党领袖和时评人的智慧。在见证了行动党议员因为斥骂巫统“混蛋”而被这控煽动罪名;可是土权主席依布拉欣阿里公开威胁焚烧圣经后却可以继续逍遥自在的双重标准后,还可以说出“只要不被滥用”这句话的人,少一点智慧都不行。

任何恶法的存在,其实也只有一个存在的价值,就是要被滥用!保留恶法又不滥用它,难道是为了兴趣而保留?而就算当权者滥用了有关法令,那些认为“只要不被滥用就好”的人又可以怎样?

我国是一个刁民和暴民特别多的国家,所以我们的恶法也特别多,除了《煽动法令》,还有《印刷及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国家安全法令》的前身《内部安全法令》等等,琳琅满目。从马哈迪、阿都拉、再到纳吉掌权的年代,哪一任的政府不曾使用这些法令作出争议性的逮捕或提控?你还要继续冀望“只要不被滥用”?

恶法下的受害者,除了大家都知道的在野党领袖、异议分子之外,其实还包括巫统以外的国阵成员党。这些巫统的附庸政党领袖们,在国阵巫统一党独大的框架下,无权参与动用这些恶法的决策过程,甚至连被预先知会的尊重都是一项奢侈。可是在巫统作出决定后,他们却毫无选择地必须为有关决定背书,以及面对各自族群的怒火,可说是恶法的间接受害者。当然,为了官职,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纳吉这次的U转,正如以往的U转案例一样,总有其堂皇的理由;为难的是那些没有份参与决策,却被逼跟着立场急转弯的国阵附庸党领导层。这方面的经验,马华公会从来不乏经典案例。

2012年,纳吉宣布废除煽动法令。马华时任署理总会长廖中莱表示:这显示国阵政府在首相纳吉的领导下,以实际行动为国家推动改革转型,实现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开明的民主国家的承诺。

2014年,纳吉宣布保留煽动法令。马华现任署理总会长魏家祥表示:马华以维护国家的完整性和利益为前提,支持首相保留煽动法令。

无权参与决策,宣布前也不曾被知会,可是却要负责灭火和善后。窝囊至此,无以复加。

不过,窝囊的政党和领袖对我们不重要。我现在比较感兴趣的是,如果煽动法令会被不偏不倚地执行,请问在“废除多源流教育”、“关闭华小”、“华人靠捞偏致富”等言论中,谁会被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