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2, 2010

妈妈,你竟敢妖魔化警队?


马来西亚妇女不但能撑半边天,现在更是胆大包天!

人在伦敦的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对100名大马留学生发表谈话时,针对我国街头反罪率一针见血点出:“大多数受害者是妇女,女人会做什么?她们到理发店。。。她们聊,突然间街头犯罪变得无处不在,引起人们的恐惧!”

内长大人强调,人民应该挺身捍卫警队,而非一味妖魔化警队。

我不晓得那100位英国留学生当中,除了母亲是拿汀级的,有没有在听完内长训话后第一时间拨电回组国告诫母亲别再乱乱讲话;我自己倒是在读到这则新闻后,马上劝请母亲少去理发店,就算去了也只能谈论刘德华有没有孩子,切忌提及同村张师奶家里三度进贼、安哥黄女儿被人抢手袋的话题!

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个由理发店开始散播的恐慌,须知“引起人们的恐惧”在马来西亚可以为你招来至少二三十项罪名!

况且,警队神枪手如云,管你少年中年男人女人,枪枪夺命;警方威名震四方,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的偷车集团在“偷错”警官的官车后,都还要留言道歉物归原主。

妇女同胞竟敢太岁头上动土,敢敢妖魔化我们的人民保姆,是吃了豹子胆吗?

经我一番晓以大义,母亲痛彻前非,母子俩人差点在母亲节当晚相拥而泣。为表洗心革面之决心,我们母子俩连夜奔走相告,劝勉街访安娣们停止妖魔化警队,回头是岸。

一时间,街头巷尾人人都在互相提醒不准妖魔化警队,否则会“引起人们的恐惧”。人人自危的盛况直逼往年大选前村民探听“会不会乱?”的景象。

开杂货店的李大妈突然反问:“什么叫作妖魔化警队?如果我的员工表现不好,我身为老板娘的批评他几句,难道也叫做妖魔化我的员工?”

话题一开,大家随即七嘴八舌地争论何谓“妖魔化”?如果“妖魔化”指的是丑化或摸黑之类的意思,那内长的意思是否表示我们的治安其实是很好的,我们的警队其实是一流的,民众(尤其是妇女)的忧虑要不是无中生有,就是无病呻吟的?

按照马来西亚独有国情,一有争论,就会引起社会不安。为了让人民可以安心过活,我强烈建议我国政府马上制定或修改法令,将“街头犯罪”、“警队表现”等课题列入敏感的行列,严禁触碰!

另外,还要严厉禁止所有曾经被攫夺、侵犯的女性小提大作,将本身的不幸经验告知他人,以免引起社会不安、国家恐慌!

我的这项建议,肯定比5年前由“皇家警察委员会”提出成立“警察投诉及违例行为独立委员会”(ICPMC)的建议更容易让政府落实。

这么一来,我们就再也不会听到匪徒横行无忌、警员滥用暴力、警方官车被偷的妖魔化言论。全国上下的女性,包括内政部长的夫人及母亲,从此也可以安心光顾理发店,无需担心被妖魔化言论所污染。

刊登于《当今大马》评论专栏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很喜欢你的部落,写得太好了!得空会常来你这里意淫一番,毕竟我国只准意淫不准有行动(包括呻吟)。。特别是大----学----生(啊 好危险,怕怕)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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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said...

头发长了,这个周末想上理发店。

Anonymous said...

妖魔化妖魔是不能成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