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12

人民之声的原罪


阅读这几个星期的主流媒体新闻,如果是不了解我国民情者,恐怕会以为“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是我国近年来最危险的恐怖组织。

要不然,还有什么组织需要劳烦到内政部、皇家警察、公司委员会、社团注册局、国家银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6大机构联手出击?

政府一开始是指责人民之声接受外国资金援助,意图颠覆我国政府。人民之声是一个非盈利的人权组织,类似的非政府组织,在先进民主国家可以获得政府的拨款,以资助其运作。可惜我们离纳吉口中“世界第一流的民主国家”还有十万八千里,这种以推动民主人权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政府只要不打压就得谢主隆恩了,谁还敢奢望获得拨款?

正因为意识到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运动需要获得资助,信仰民主制度的西方国家所设立的许多基金会,除了资助自国的非政府组织,也不时捐助国外的非政府组织,以推动这些国家的民主进程。

大马人民之声既然无法获得大马政府的资助,他们接受外国的捐助,有什么问题?只要捐助者不是恐怖分子、非法组织,大马人民之声以这些外国资金来维系其推动我国民主人权的运动,何错之有?

至于“颠覆政府”之说,拜托,人民之声的奋斗目标是提升我国人权水平,自1989年成立以来从未涉及暴力活动,政府何须担心被人民之声“颠覆”?除非国家领导人已经承认自己是一个违反人权的政府吧?

或许本身也觉得上述理由过于莫须有,政府后来又改变说辞,指责人民之声所注册的Suara Inisiatif公司涉嫌“账务不清”。我不晓得人民之声涉嫌“账务不清”的款项有没有人家国家养牛中心的来得大,可是人家后者还不是照常营业?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人民之声被对付的背后动机,与该组织入禀法国法庭调查纳吉担任国防部长时发生的购买潜水艇涉嫌舞弊案,真的毫无关联,纯属巧合?恐怕只有国阵最忠贞的支持者,才会一口否定这两件事情的关联性。

又或者,把推动人权进步视为己任,并每年定期发表“大马人权报告”的举动,早已是人民之声的原罪?

2 comments:

moot said...

哈哈哈哈, 蕃薯万能国还半公开的资助巴解呢 !!

Anonymous said...

正義為何物?自古以來,衛護正義,正理的都被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