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 2011

一个违宪40年的政府


副首相慕尤丁数日前才表示:“国阵可以做的都做了,可以改革的都改革了,如果人民还是不满意,我无话可说。”言犹在耳,上诉庭日前针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的判决,显示国阵政府可以改革的事情还多的是呢!

4名被指触犯有关法令的国大生上诉得直,获上诉庭宣判大马政府用以禁止大专生支持或反对任何政党的1971年大专法令第15 (5) (a) 条文违反宪法和违反言论自由!

大专法令恶名昭彰,多年来被用作钳制大专生独立思考的刑具。上诉庭的这项判决,是对所有为此奋战多年的大专生组织、非政府人权组织以及反对党的一大鼓舞。上述各造为此感到欣慰,本是人之常情;没想到的是连“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马青民青也急着发文告“欢迎此判决”。身为中央政府一份子的副教育部长魏家祥甚至还呼吁政府废除有关违宪的条文。

当然,如果马青和民青可以勇敢地和追求人权自由的立场站在同一阵线,不管是急先锋还是马后炮,都不失为美事一桩。问题是,当政府在2009年修改大专法令,把旧酒装进新瓶时,马青和民青有哪位领袖曾透过“有人在朝好办事”之便,向政府内真正掌握实权的一方争取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呢?

本身已是政府中的一份子,可是多年来却无法运用体制内的影响力为民请命,要等到法庭判决后才能发文告表示欢迎,这种执政党,和反对党有何分别?入阁与否有何相干?

国阵政府的忠贞支持者无须急着以“这证明了我国司法独立”来转移视线,司法独立与否,看的不是单一判决,而是司法体制的整体运作。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是:国阵政府通过大专法令违宪了40年!40年来,这道恶法消磨了多少学子的理想和热忱?造成了多少大学毕业生的冷漠和无知?

我们应该追问的下一个重点则是:国阵违宪的就只有大专法令而已?

要是首相最终决定尊重司法,顺势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马青民青也无须急着送上鲜花和赞歌,老虎不会突然改吃斋,因为在现有形势下政府所剩的选项早就不多。马青和民青更应该把鲜花留给自己,因为他们难得选择和人权组织及反对党同样的立场。

49 comments:

干屌英雄哥 said...

(请国文兄发表对这文章的看法,国震枪手最近越来越专业了)

槟州政府理财有方的“障眼法”今天再次被揭穿,最近到处炫耀的“执政槟城3年半,州政府减债6亿令吉”,原来竟是将州政府最会生“金蛋”的鹅送给中央政府抵债!

槟反对党领袖阿查哈在州议会上突然揭穿民联州政府的西洋镜,首席部长林冠英对外宣称的州政府3年半内减债6亿令吉,竟然是把槟州供水公司的核心资产转让给中央政府的水务资源公司管理,从而抵销这笔庞大债务的结果。

据了解,槟民联政府不愿拿州政府的收入偿还这笔债务,宁可把该州供水公司的资产转让给中央,其目的是要向人民炫耀其理财能力。然而,这样的减债法等于是变卖“祖产”去还债,并非是理财有方。

理财有方只是假象

林冠英曾在州议会上高谈阔论在他主政下,槟城在3年半內创下95.29%,成为全马減债幅度最大的州属的惊人減债纪录。他最近出席屠妖节庆典时也得意洋洋的说个不停,甚至出席霹雳州行动党在怡保为他举办的“与冠英之约、展望霹雳州将来”宴会上,以及到玻璃市为该州行动党第一届代表大会主持开幕时,也对州政府的这项“功绩”讲到口沫横飞!

一些反对党议员在私下也曾表示,钦佩会计师出身的首席部长林冠英理财有方,令槟城债务从原本的6亿3000万令吉,减剩3000万令吉。听了槟反对党领袖阿查哈在州议会上的揭露才恍然大悟,原本槟州政府是通过变卖资产来抵偿债务,所谓的3年半内减债6亿令吉,是把槟供水公司的核心资产转让给中央政府的水务资源公司,并非赚了大钱。

这些反对党议员认为,林冠英之前在州议会上没清楚说明,州政府是通过转供水公司资产来削减6亿令吉债务,主要的原因是想借机捞取政治资本,误导人民以为槟州政府理财能力超越其他州属。

如果不是阿查哈揭穿,大家还都以为槟州政府真的有通天彻地之能,在短短3年半内就为州政府赚取6亿令吉,然后拿去缴还州政府累积多年无法清还的债务。

他们指出,转让资产以抵销债务不算是理财有方,还真有点像“败家仔”拿祖先留下的家产拿去抵债呢!

他们说,槟州民联政府如果真有本事,就应该想办法去外头赚钱出来还债,不应该动“祖先”留下的资产。

不是第一次典当州资产

这些议员非常不满意林冠英,在典当祖先留下的家产来还债后,还得意洋洋的到处煊耀,宣称自己理财有道,并叫中央政府跟他学理财。

据了解,这已不是民联政府第一次典当槟州的资产,之前他们就把国阵执政槟城时,原本准备用来建槟州政府新的行政中心的峇央珍珠上百依格土地,转卖给玮力集团以建高级豪华房屋。
还有就是主动献议发展商在槟岛沿岸的峇央湾海面填土,贱价出让土地给私人公司发展。尽管这件事最终在舆论压力下取消了,但已暴露出槟州政府的所谓赚钱,完全是靠典当州政府资产得来。

Anonymous said...

大专法令违宪,大专生组织和反对党早就喊了数十年!只有国阵那班废才听而不闻!

王政 said...

凌国文那敢发表对这文章的看法,
林冠英可是凌国文的主子阿!
真是鸡鸣狗盗之徒,恨铁不成钢啊。

Anonymous said...

别高兴得太早,这个case还没上联邦法院呢。我倒想看看这个判决被联邦法院reversed时,马华那群废物的表情。

凌国文 said...

总稽查司原来都是笨蛋,竟然连续两年颁发最佳理财的称号给槟州政府。

王政啊王政,快号召Mat Rempit去总稽查司总部抗议啊,快!

最近几篇博文让你憋了那么久,找不到论点来反驳咩?加油啊,你行的。大不了换一个名字再来。:)

Caroll said...

国阵干了40年违反宪法的恶行!

凌国文 said...

Caroll,

副首相已经说了:“国阵该做的都做了,该改变的也转型了,如果人民还是认为国阵做得不好,我无话可说。”

不喜欢就换啦!

jb said...

无中生有,抹黑,唱衰都是狗阵的惯用伎俩。。。

王政 said...

这凌国文自称什么评论人。。。。???

这是民主三权分立,法庭有权註释他的看法。

不懂就别妖言惑众,欺世盗名。

多读点法律之类的书本,才来学做什么评论人 !!

James said...

王政,

"这是民主三权分立,法庭有权註释他的看法"

当然当然, 法庭当然有权註释他的看法.

还不止呢,上诉庭还是以2比1 裁决, 所以司法界也有不同的声音, 赞成大专法令第15(5)(a) 没问题.

我比较有兴趣是知道你自己的立场, 你是赞成或反对 大专法令第15(5)(a) ??

谢谢!

Anonymous said...

Is time for a change !
Take a look of foreign countries from Europe to US and Australia to Japan, the ruling parties were overthrown by opposition in general election and a new government were formed.
BN has ruled for about 54 years and yet Malaysia was left behind with tons of problems and outdat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e people needs an alternative in replace of hopeless government so that new inspirations and hopes could be build up for a new Malaysia.

A Parent

Anonymous said...

王政@Ws(傻海)欢迎!欢迎!

Anonymous said...

致 王政先生:

我很不明白你到底会不会法律,什么是

"这是民主三权分立,法庭有权註释他的看法"

请问“他”是谁?请不要说一半留一半,没错,法庭有责任去诠释法律条文,但法庭也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监视”当权者(执政党)和国会。当执政者犯错或法律条文和宪法互相矛盾,象征“正义”的法庭就必须发出讯息“提醒”执政党 和宣判该法律条文无效。

我只是小小的法律系学生,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有关三权分立的知识,请询问大马律师公会。

凌国文 said...

王政先生/小姐写道:“不懂就别妖言惑众,欺世盗名。多读点法律之类的书本,才来学做什么评论人 !!”

不如你直接点出我哪一句“妖言惑众”吧?愿闻其详。哈哈!

P.S.记得回答James和November 3, 2011 2:52 PM的问题哦!

凌国文 said...

对了,马青和民青也在法庭下判后急着发文告“赞成判决”,不懂他们是不是也妖言惑众?王政,希望你不是来自马青啊。。。哈哈哈哈!

Anonymous said...

Bro Leng how can the MCA or Gerakan cyber troopers reveal their identities ? This trooper said you are not fit yo be a blogger then ask he or she set up a blog see whether has any follower or not ?

Anonymous said...

国文,
真的谢谢你这个部落格。

要不是在这里读到那么多国阵低俗的枪手的论调,我还真奇怪正常人怎么会支持马华民政。

现在我终于明白这些人或多或少有奴性,也有诬蔑他人的劣质本性,甚至认为马来西亚华人都应该接受国阵对华人的恩典。

如果国阵人士能够象您对事情的针砭是建在理性的基础上,我相信他们在政治上至少还有一点存在的价值。

您这一篇文章再一次戮破了国阵里所谓"同心"的面具。国阵的华人代表真的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Roy Ong (Penang)

James said...

楼上的干屌英雄哥,

你这篇早已在CARI 谈到不谈了, 你可以去.
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562415&extra=&page=7

James said...

楼上的干屌英雄哥,

你这篇早已在CARI 谈到不谈了, 你可以去.
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562415&extra=&page=7

大佬 said...

司法败坏,违宪可当成合法。

Anonymous said...

傻海王政被K.O.得无话可说了。

soo said...

小弟第一次在这里发表意见,我只是想说目前槟城的华人们多很满意目前的槟州政府,我身边的朋友们都是这种思想。当然当我们不爽目前政府的时候我们自然会用我们的选票把他们请下神台,就像3年前请前任那样,并不需要你们在这里指指点点

凌国文 said...

soo,

没有“你们”,只有一个找不到课题来炒的“王政”罢了。

王政 said...

这凌国文必先懂什么是三权分立, 何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定义; 反之有如对牛弹琴。

一味自吹自擂,翻版林冠英也!

睿 said...

James,

你在 November 3, 2011 1:43 PM 提出的問題有那麼難答嗎?怎的沒有回應?

James said...

睿 ,

自吹自擂的人, 那会有空回答我的问题 ? :)

我们一起观赏"王政之三权分立 DA TI DA" 吧.

qym said...

如果国阵马华们也懂什么是三权分立, 何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定义的话,霹雳州政权也不用抢得那么辛苦啦,不明白王政这sohai硬是要急着被吊。。。

james said...

QYM,“皇”家“政”权嘛,国阵以为自已是皇帝、可以为所欲为,我们且看几时会“亡政”

林屁放不停 said...

他们就是县法。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做,更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他们得大多人民,也就是非纳税人,的支持 当然包括无耻的卖华人。

凌国文 said...

睿、James、QYM,

王政一道问题都回答不来,看来我们又是对牛弹琴了。

好心,马华真的没有像样的网络尖兵了咩?

凌国文 said...

问他:我的哪一句“妖言惑众”,答不出来。

问他:你本身的立场是支持还是反对,又答不出来。

这个王政除了继续讲废话,不懂还有什么绝技?

Anonymous said...

凌兄,

讲又讲不过你,可是老板又下令一定要来回击,可以怎样?不就像你之前写的不断演猴子戏loh.

王政 said...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国阵只不过是执行法令罢了!错也是法令的错,不是国阵错!拜托你们别再妖言惑众!!!

James said...

话说有一天, 有一个强奸犯被捉了, 他振振有词的说 : "我只是执行我的阳具的需要罢了, 错也是我阳具的错, 不是我的错, 拜托你们别再妖言惑众"

哈哈哈哈哈 ! 难道他的阳具不是自己的 ?是有人替他安装上去的啦 ?各位看官, 好不好笑 ? 哈哈哈哈哈!!

James said...

王政之三权分立Da Ti Da 果然够戏剧性、娱乐性!

DenKhoo said...

王政,
好吧,就算是法令的错,国阵身为政府是不是应该有责任去修改或完全废除这个法令?

明知法令有错,有权力而不去改或废除,那就是国阵的错!
明知法令有错,不但不废除,还去执行,那就是国阵错上加错!!

你尽是讲废话,妖言惑众的是你!!

睿 said...

James,

這 “王政之三权分立Da Ti Da” 是表演 “死雞撐硬蓋” !? 和 ws 是師兄弟嗎? 那 “張真人” 是他們師父嗎?

他好像還是沒回答你和樓主的問題?你們的問題真難倒他咧!不過,DenKhoo 用現成的例子替他講解,他現在該懂 “ 妖言惑众” 的用法,或者我們可看到 “死雞撐硬蓋” 的後續表演?

Thiam Teck (1983 - ?) said...

王政先生/小姐的文筆有點古風。

諸如“鸡鸣狗盗之徒”、“妖言惑众,欺世盗名”、“对牛弹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都能隨手寫出,果然不是泛泛之輩。

然而這些言詞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不重邏輯,對人不對事。

個人最欣賞這一段: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国阵只不过是执行法令罢了!错也是法令的错,不是国阵错!拜托你们别再妖言惑众!!! ”

一個三權分立掛嘴邊的人,居然說出“国阵只不过是执行法令罢了”,讓我開始懷疑我自己的常識有誤。

我還以為,立法的是國會(國陣議員佔多數),司法由法庭掌管,執法則是警方。

看來我這麼多年來都被妖言所惑了。

睿 said...

Thiam Teck well said!

立法,掌法和執法集一體的 “三權分立”?!

James said...

是啊, 睿 ,

很多TA DI TA 大戏都是一人饰多角, 也许演多了"妖"角, "废" 角 , 对角色有点错乱, 自己说妖言废语, 反而以为是别人说.


我不知道WS 是不是他的师兄弟, 我也期待他出来救救王政一把.

DenKhoo said...

王政,
“三权分立"中之一的立法机构是谁? 就是国阵政府!
你之前说过法令有错,那....错的法令是谁立的?

你说国阵没错,那你难道要法庭(司法机构)还是警察(执法机构)去修改或废除?
归根究底,依我看,错的是你,投了污桶,卖华,民政的票。

你批评国文不懂什么是“三权分立"。
你才不懂什么是三权分立,你根本没资格批评国文!
回去读多点有用的书,别来这里胡闹。

改名吧, 叫“妄政"或者“忘政"。

王政 said...

凌国文和你们这些民联的枪手,去读多点书如易经,老子才有资格找我辩论.

林臭屁一直放 said...

你们这些没文化的民联人,好心拉去做点文化文字工作,象我一样有资深报人的头衔才好出去当枪手。

Lau Kok Kok said...

What has I Ching or Lao Tzi got to do with separation of powers ?

Who is this man named Wang Zhen ? What he said makes me laugh?

James said...

王政:

易经 ? 呵呵, 为你卜了一卦 : 天火同人,上乾下离。 同人于野.. 跟你的名字有关.

好好思考吧, 希望这卦能带给你启示. :)

王政 said...

James, 你所讲的都不是易经,是狗屁。

看三国也对当前国事有帮助。

James said...

呵呵, 原来你的名字与狗屁有关, 受教了, 哈哈哈哈哈!!!

p/s: 下次我可不可以称呼你为 : 王政之狗屁不通 ? 哈哈哈!

DenKhoo said...

你这种叫“辩论"?!你的论点一一都被人驳到片甲不留。你来这里是自取其辱。

这个王政开始撒野了。

你先开始“三权分立"的伟论,之后犯了自打嘴巴的错误,你的高见到最后无疾而终。

现在又搬出三国来,是不是等一下也要搬出三字经来?
别以为你能够把四书五经搬出来,就表示你读很多书。

好吧,请说说看“三国"对我们论政有什么帮助?给你多一次机会。别令我失望。

James said...

khoo,狗屁又怎会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