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天,全国民众对煽动的定义和标准,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体会。慷慨施教者,一贯来自同一个政党的党员,以及同一个执法机构的领导人。
数十名自称是八打灵再也美丹花园居民的穆斯林到该区一间新落成的基督教堂抗议,以该区“95巴仙居民为穆斯林”为由,施压教堂拆除挂在外墙的十字架。示威者除了对教堂人员出言不逊,还威胁现场一名华裔基督徒记者。
正常智商的人读到这则新闻,一定会觉得这班示威者的野蛮行径不但侵犯了联邦宪法所赋予国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还涉嫌煽动宗教敏感情绪;可是我国总警长的智商向来是非一般的,他认为强逼教堂拆除十字架,完全没有涉及宗教课题,所以警方不会援引煽动法令进行调查。
早前,公民社会和在野党要求政府废除煽动法令,政府和警方则极力保留煽动法令,并宣称有关法令可以保障各种族和宗教间的和谐云云。好啦,煽动法令保留了,可是之前公开威胁要焚烧圣经的,警方说没有涉及煽动;现在示威强逼教堂拆除十字架的,总警长也第一时间澄清没有涉及煽动。
原来我们对宗教课题的包容度是那么高的!可是如果我们不太善忘的话,应该还记得在2008年,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因为被指涉及讨论回教堂祈祷声的“敏感课题”,而遭警方以内安法令未审先扣一个星期。2011年,马华时任策略局副主任吴建南律师,因为在面子书投诉住家附近的回教堂祈祷声量太大,而被当地穆斯林焚烧肖像威胁,最后被逼在巫统班底谷区部向穆斯林作出道歉。
非穆斯林投诉回教堂祈祷声量,是触及宗教敏感课题;穆斯林向非穆斯林施压拆除十字架,则完全无关宗教课题。总警长要如何服众?
拆除十字架风波还有两个亮点。其一,带队示威者为总警长的胞兄。总警长在事后不但没有避嫌(或至少尝试这么做),还以“打了电话向哥哥求证”的荒唐理由,力挺自己胞兄没有触犯法律。第二个亮点,这群示威者大部分是来自八打灵南区的巫统党员,而事发地点,是属于公正党议员的州议席范围。
总警长是否专业和无私,这道问题早就无须讨论,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需要关注的是,为何在同一片国土上,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者成为命运共同体超过半个世纪了,还会有人的眼中容不下人家的一个十字架?
企图以此转移大众对马哈迪猛批纳吉的视线,固然可能是动机之一。然而,谁能否定当中确实存在着“看了十字架后觉得不舒服”的狭隘极端思维?这种思维并非与生俱来的,所有正信宗教都是导人向善,会出现这种狭隘思维,岂能不归功于数十年来灌输马来人“没有了巫统,马来人和伊斯兰都会被消灭”的巫统?要合理化这个论述,就必须为马来人和穆斯林制造潜在的威胁者、假想敌。于是,这数十年来,非穆斯林就成为了巫统论述中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马来人和穆斯林的“非我族类”。
在这种长时间高力度的洗脑下,孕育出一些出了吸血鬼以外,同样对十字架感到恐慌的特有品种,一点也不叫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