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1, 2015

谁的“高收入国”?

我们距离2016年只剩一天。而根据政府为大家描绘的美梦路向图,我们距离2020年“高收入国”目标,又靠近一年了。

虽然消费税的落实,让物价高涨接近失控;虽然马币兑换率狂泄不止,让我国经济萎靡不振;虽然我国的家庭债务高企,暴露国人举债渡日的困境;可是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再过短短四年,我们就是高收入国的国民了!

按照正常逻辑,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越接近高收入国,人民的生活水准应该是越高素质的。然而,马来西亚毕竟是一个拥有特殊国情的国家,越正常的事情,在这里越反常。我不清楚世界上有哪一个高收入国或准高收入国的领袖,会呼吁人民没钱买菜就自己在家种菜、没钱在外吃饭就自己在家炒饭、没钱付过路费就提早出门以躲避车龙、没钱买香烟就早点起身吸雾水。这样的高收入国,你要吗?

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只要达到12600美元,有关国家就达到了高收入的水平。根据我国财政部的数据,大马国民人均收入在去年已超越1万美元,2020年达到高收入国的目标,看来是囊中之物。我国第二财长去年还表达乐观看法,指我国有望在2018年就达到人均收入15千美元的目标,提早成为高收入国。

我国是否达到高收入国的衡量指标,这是政府重视的KPI。国人是否实际感受到自己是高收入的一群,这才是人民最重视的KPI。为何官方的数据,与人民的实际体验,存在如此巨大的鸿沟?

问题就在于,人均收入只是一个平均值,少部分人的巨大财富,在数据上会大幅提高人均收入;可是实际上,这些财富会并不会被均分给占人口大部分的低收入群。而根据政府今年派发一马援助金的受惠人数,月收入低于3千令吉的家庭,共有410万户,加上其家庭成员人数,共有过半马来西亚人是生活于低收入水平。再加上国民的薪资成长无法跟上生活成本暴涨的速度,还未赚取高收入,却被逼应付高物价。这就解释了为何官方数据显示,国民越来越有钱;可是根据实际体验,许多人已被高涨的生活成本压得喘不过气。

亮眼的人均收入增长数据,并无法反映马来西亚国民的真实生活面貌。纯粹在人均收入的数字上成为“高收入国”,却无法让国民实际感受到自己生活素质的提高,这样的“高收入国”,除了可以让国家领袖当作政绩自吹自擂之外,有何实际意义?

而我国政府对于生活费高涨的应对措施,来来去去就不过是成立委员会。前任副首相幕尤丁去年已宣布成立一个内阁特别委员会,以了解及解决人民生活成本高涨的问题。我们还未看到这个特别委员会提出了任何应对高物价的措施,现任副首相阿末扎希日前又宣布,他向首相建议成立另一个高阶官员特别委员会,目的同样是了解及解决人民生活费的问题。只要物价继续飚升,你很快又会看到另一个高官宣布成立又一个特别委员会,继续了解及研究生活费的问题。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终极目标就是要让国民过着有素质的生活。人民生活得好不好,不用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首相及部长来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可以感受到。官爷们要是什么都做不到,至少请停止发表类似“应付高物价,何不多做一份工”的蠢话。人民面对生活费高涨,已经有足够的烦恼,不需要多几个蠢高官来火上添油。

Thursday, December 24, 2015

让路的理由

“如果董建华敢不带保镖,到香港任何一个屋村走一趟,然后又可以安然无恙地离开,那就算你董建华厉害,可以终身连任特首!” 这是黄子华在一场栋笃笑演出时说过的段子。

今时今日的马来西亚,我们可以使用同样的逻辑:“如果纳吉可以不靠任何交警开路,在繁忙时段到公路上兜一圈,然后可以获得民众自愿让路,那就算你纳吉厉害,可以继续当首相!”

然而,这个“如果”的假设是多余的,因为现实中早就有了答案。一名男子在面子书描述,他在开车时拒绝让路给由交通警察鸣笛开路的官车。叫他感到意外的是,其他车子也一并拒绝让路。而有关官车,据称载送的是首相纳吉。贴文还讽刺道:就像一位部长曾提议过的,如果不要给过路费,又不要塞车,请早点起身。

不让路事件的贴文,在面子书上引起热议,最多的留言,应该是“如果不会中三万,我也不会让路”。不让路给高官,是多少人内心不吐不快、不干不爽快的乐事啊?国家经济萎靡不振、消费税让民众百上加斤、种族极端分子拥有煽动特权、国家领导人对26亿献金自说自爽。。。政府的堕落、国家的沉沦,平民百姓或许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可是在堵塞的公路上是否勉强挤出一条路让高官飞驰而过,老百姓毕竟还有一定的决定权。

在公路上让路给消防车、救伤车的经验,大部分驾车人士都有经历过,也不会介意耽误那一分数秒,毕竟人命关天。可是,政府高官动用交警开路,是否每一趟都是赶往处理攸关国家利益的公共事务?高官们平时的操守越无法取信于民,人民就越会觉得高官动用交警开路是滥用权力的体现。

当然,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官是不会了解民众不让路的理由。全国总警长警告民众,在公路上要是故意不让路给高官,警方有权援引警察法令对付有关公路使用者,所以大家最好别以身试法。这是多么叫人熟悉的辞令?一个没有权威,只剩威权的政府,让人民听话和服从的唯一手段,就只剩下挥动公权力。

当“不让路就会被对付”成为民众让路给高官的唯一理由时,可见这个政府的施政是多么的不得人心,甚至已到了神憎鬼厌的地步。



Wednesday, December 16, 2015

不许明媒正娶,可以暗渡陈仓

巫统有意把和伊斯兰党的地下情“地面化”,叫国阵一众附庸党再度情海翻波。

从来只见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过去把伊斯兰党形容成洪水猛兽的马华总会长廖中莱,面对巫统和伊斯兰党的公开调情,不得不放下身段,改口表示:“不干预巫统与伊斯兰党私下合作,只要伊斯兰党不坚持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这种姿态,真像失宠的元配面对丈夫在外拈花惹草,虽然满腹委屈,却因为害怕自己被休而只能无奈地表示:“不干预你在外逢场作戏,只要不把她娶进门来。”

然而,什么叫“只要伊斯兰党不坚持伊斯兰刑法”?马华过去不是认定伊斯兰党从来不曾、未来更不会放弃伊斯兰刑法的吗?伊斯兰党的最大目标,就是把马来西亚变成一个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国家,和伊斯兰党合作,不管基于什么原则,都等于是壮大伊斯兰党,把马来西亚推向伊斯兰国的火坑。上述不都是马华过去孜孜不倦教育华社的吗?怎么现在突然又觉得巫统和伊斯兰党合作,不会壮大伊斯兰党?又是什么原因让马华相信,伊斯兰党和巫统的合作,不涉及伊斯兰刑法?

国际贸工部长慕斯达法大方承认,巫伊两党合作早已两年了。两党合作了多久,马华等一众国阵附庸党或许蒙在鼓里后知后觉,可是今年三月巫统12名州议员在丹州议会一致支持伊斯兰党的伊刑法修正案,后来伊斯兰党14名国会议员在国会选择不反对国阵的预算案,这前呼后应的默契,再迟钝的都看得明白吧?

然而,政治残酷的现实是,看不看得明白是一回事,有没有能力改变又是另一回事。巫统和伊斯兰党左右逢源,把各自的盟党(及前盟党)玩弄于股掌,已成不争的事实。行动党趁着风水轮流转而对马华民政奚落一番,对改变局势起不了任何作用。马华民政等依附巫统讨个一官半职的,更是无关大局。能对政治局势拨乱反正的,是公正党。

随着实权领袖安华的入狱,公正党仿佛连改革的烈火也一并丢失了。对雪州政权的患得患失,让公正党一厢情愿地相信今时今日的伊斯兰党,还是那个会和他们并肩进军布城的忠实盟友。公正党内的许多人认为,不应该把伊斯兰党推向巫统,况且,要推翻国阵尚需要伊斯兰党吸纳乡区穆斯林选票。理论上没有错,问题是,在经历了雪州撤换大臣的抽后腿风波后,伊斯兰党是否还是公正党可以推心置腹的盟党,这点难道还不清楚?

在巫统一党独霸的淫威下,国阵附庸党没有抗拒巫伊暗度陈仓的权力和意志。公正党、行动党、国家诚信党则不同,他们可以选择不被伊斯兰党牵着鼻子走,而是认清局势,重整旗帜,在来届大选前专心一致打造希望联盟的全新改革品牌。

Thursday, December 10, 2015

巫统的立场才是马华的立场

这真是一个叫人尴尬的局面。

由巫统一党主导的政府在国会下议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三读通过《2015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马青法律局在事后才来得及发文告反对这项争议性的法案。法案在国会三读期间,不见任何马华领袖反对,只见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在推特及面子书上载他和总会长两巨头联手约见教育部长,以争取把马华元老王保尼列入小六历史课本的照片。如果我是马华党员,我会很难堪。

《国安会法》赋予首相绝对权力,可以绕过最高元首直接宣布任何地区为“保安区”,并在“保安区”内实施宵禁,保安部队可以基于安全理由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搜查、充公、未审先扣、甚至阡灭个人或物体。只要推事或验尸官满意保安人员的解释,在保安区内被击毙的人士,是不需要召开验尸庭来坚定死因。

原本已经不受制衡的首相权力,白尺竿头,更进一步。首相承诺政府不会滥用此法来打压异议分子,可是政府这些年来已经用表现告诉大家,他们越是承诺的事情,你越不该相信。如此影响深远的法案,政府不但没有事先收集公民社会的意见、甚至连国阵成员党的咨询过程,似乎也省略了。法案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前后只用了三天,别说老百姓,连许多国阵挂名执政党的领导层看来都尚未回过神来,要反对也来不及。当然,前提是他们有反对的勇气。

我细读了马青法律局反对《国安会法》的文告,内容从人权、法治、政治道德谈起、再以担忧政府滥用法令以图个人议程为结束,诉求合情合理合法。要是不看署名者,这根本就是一篇在野党的文告。而这,也正是叫马华上下尴尬的关键所在。

到底应该站在捍卫人民利益的立场,与一意孤行的巫统及恶法划清界线;抑或为了保住自己官位和即得利益,而继续迎合及取悦政治主子?作为马青总团长及马华上议员的张盛闻,不论愿意与否,都得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只可惜张盛闻自我阉割了当初誓言“包围国会反对伊刑法”的豪情壮志,把责任推到“根据马华中委会的决定投票”。至于马青法律局的文告,则被定位为“只代表马青法律局立场,不代表马青立场”。

那么,马青乃至于马华的立场,又是什么?既然马华7名国会议员已经投票支持国安会法案通过,马华的立场就是支持国安会法案嘛!张盛闻还扯什么“如果马华有了决定,所有议员会根据党的最终决定来投票”?难道包括廖中莱和魏家祥在内的马华国会议员在下议院投票时的立场,并非马华中委会的最终立场?还是说,原来巫统根本没有针对相关法案的提呈而事先知会马华这个“资深国阵成员党”,所以马华中委会根本来不及讨论及表决,马华议员们在国会只能跟随巫统的立场去投票?


马青法律局反对《2015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立场,的确不该被视为马青及马华的立场,因为只有巫统的立场,才算是马华的立场。过去如此,现在依旧,未来也不太可能会改变。

Thursday, December 3, 2015

禁烟与王权

柔佛苏丹谕令州政府禁止电子烟,并命令相关业者在明年11日之前关闭,否则后果自负。

我可以想像苏丹在发出谕旨时英明果断的风姿、州行政议会在收到谕旨后拱手而降的恭敬,还有支持禁电子烟者高呼吾王万岁的雀跃;然而,比禁不禁电子烟更为重要,以及牵连更广的问题是:柔佛州现在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是奉行议会民主还是王权统治?

马来西亚作为一个实行君主立宪的国家,君主是虚君,没有行政实权,仅作为国家的象征。国家的实际行政权,在联邦的层面,是由首相及他所领导的内阁所掌控;在州属的层面,则由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及他所领导的州行政议会来担任。

国家元首或各州苏丹的权限,从“君权神授”改为“君权法授”。统治者可以依据本身的看法,对内阁或州行政议会提出意见和劝告,但却无权对行政机构发出行政指令,否则就被视为干扰行政操作,逾越了宪法所赋予虚位君主的权限范围。了解此背景后,我们必须探讨,柔佛州苏丹是基于哪一项法授的权力,谕令州政府禁止电子烟?

有两个概念我们必须分清楚,支持禁止电子烟是一回事;苏丹是否有权谕令行政单位禁止电子烟,又是另一回事。独立以来,国民都接受统治者作为团结各族的国家象征,“忠于君国”更是我们信守的国家原则之一。然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民,我们同时也有义务捍卫宪法下的君主立宪制,让统治者、行政者,各就其位,各司其职。

柔佛州苏丹在发出谕令前,内阁已议决不会禁止电子烟,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当时还在社交媒体上感谢“首相及政府明白年轻一代的心愿”,还呼吁马来年轻子弟把握创业机会,研发新口味电子烟。 姑且不论此部长言论所展现的智商程度,中央政府不禁止电子烟,是一个清清楚楚的立场。同样由国阵执政的柔佛州政府在苏丹的谕令下已马上跟进禁烟事宜,要是其他州属的统治者也发出同样的谕令,各州政府是否也会不管本身原来的行政议决是禁或不禁,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

柔佛苏丹谕令一出,不论是在朝或在野的政治人物,要不是“欢迎谕令”,就是保持沉默,没有任何人提出苏丹的谕令是否符合君主立宪制的原则,这是教人失望的。

当然,政治人物都不希望被扣上“挑战王室”的帽子,而这顶大帽子,正是国内最大执政党最爱操弄的政治伎俩之一。帽子套得人家多了,到了王权真有干政之嫌的关键时刻,却被自己平日最爱舞动的帽子给吓得像只鹌鹑,这还真讽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