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凶手更可怕的,是无能又满口谎言的警察。”这是《朝鲜日报》社论给于韩国警方的一句评语。
日前引起国际关注的韩国女子遭奸杀分尸案,比凶手更挑起韩国民众滔滔怒火的,竟然是捕获凶手、成功破案的警方!民众的愤怒,在于28岁的受害者在被色魔强行拉入屋内后,还能机警地趁色魔上厕所时拨电报警求救,而且案发地点距离警局不过7分钟路程,本该从鬼门关边缘成功自救的受害者,却因为警方的无能误判,把紧急求救当作夫妻吵架处理,在拖延了13个小时后才找上门,结果只找回了被凶手大卸八块的尸体。
在民怨沸腾下,韩国警察厅厅长赵显五公开鞠躬道歉、引咎辞职。
警察失责事件,肯定不是韩国的特产,可是倒从未听过马来西亚有哪个警队高官引咎辞职的。我国民众对警察的评价,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贪污、滥权、暴力、无能。。。观念的形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不是警队的声誉及公信力已经跌至谷底,前首相伯拉也不会在2003年上任不久后就设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以针对警队改革作出建议。皇委会后来提呈的报告,政府有没有诚意接纳并推行,看看政府至今尚拒绝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建议,大家心中有数。
反对政府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的,正是警方本身。伯拉当年的作风不够坚决也就算了;叫人百思不解的是,每天把“改革”挂在嘴边的纳吉,怎么也对皇委会当年的这项建议不闻不问?
政府和巫统议员们给于的解释是,现有机制已经足以监督警方。问题是,如果现有机制已经足够,为何还会发生诸如:嫌犯在扣留所离奇死亡、15岁少年无牌驾驶被警察射杀、女性投诉在录口供过程中被男警员非礼、男性申诉在审问期间被警员殴打、老百姓投诉被警方栽赃嫁祸、贼赃在警局内无故消失、警队被指遭黑势力渗透。。。
各种各样的警队丑闻,从新闻变成旧闻,最后变成嘛嘛档的奇闻,谁被查办了、谁被问责了?没有人懂,反正政府认为现有机制已经足够了。
警队的声誉和形象,不是靠政府砸重本登广告自称KPI满分,或是请人戴上老虎头套扮吉祥物和公众合照就能重建的。安全感这回事,民众自己是可以感受到的。改革警队,难道非要等到警方沦落至比凶手更可怕的地步,才愿意踏出第一步?
2 comments:
国文前辈钧鉴:
我是一个大陆的辩论后辈,日前南京审计学院主办辩论邀请赛,国能大学辩论队与会,闲谈中向我推荐了您的部落格。我觉得您的文章嬉笑怒骂看着十分给力,对大陆民众而言,就算不懂得大马局势,也可以对大陆民众的思维模式有所裨益。无奈BLOGSPOT在大陆是被墙掉的,若不是翻墙有术是看不到的。所以冒昧请问,我可不可以把您的博文转帖到大陆类似面子书的网站上去?
盼您回复,祝安。
熊猫你好,感谢你的捧场,欢迎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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