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7, 2008

只值两百万的尊严

人的尊严能不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年代,绝对可以。

人的尊严,不像汽油价格,随市场浮动;也不像鸡肉价格,被统制调控。人的尊严值多少钱,是看当事人本身的开价。

坠落红尘的数学神童苏菲亚,在英国开价一小时130英镑;被马哈迪指称为同性恋者的安华起诉前者诽谤,索偿一亿马币。130英镑与一亿马币,都是个人尊严的“价格”。为自己的尊严开价,是一件很考智慧的大事。开价太低,会令人齿冷;开价太高,会贻笑大方。分寸拿捏,要恰到好处。

上星期,一班号称“马来青年大专毕业生联盟”的青年才俊,继上个月被槟州政府设置的多语路牌伤害了感受之后,这次又被马华新科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医生的言论伤害了弱小心灵。不过,受过高等教育熏陶的人就是不同。他们没有躲在角落暗自垂泪到天明,也没有哭哭啼啼搏同情,而是勇敢找上对方的地盘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2008年第4季度最佳人气组合:

先在槟城打响头炮。。。

后在首都再下一城!
“哦。。。我马不停蹄地忧伤,马不停蹄。。。”

“马来青年大专毕业生联盟”一行六人,在确保记者都已准备就绪的情况下,身披绣上爪夷文的黄色丝巾,脚踏擦得光亮的西式皮鞋,浩浩荡荡来到拥有59年老招牌、坐拥百万雄兵的马华公会总部,向堂堂马华老二蔡医生提呈一封律师信。

我吃饱撑着没事干,上网找了这封律师信的影印本来看。信件写得洋洋洒洒,痛斥蔡细历在一场演讲中发表的“反对马来主权论”鼓吹憎恨马来人的仇恨情绪,让当事人在看了演讲稿后受到伤害及侮辱,因此要求蔡细历在24小时内收回这番煽动性言论,并向马来同胞道歉,而且道歉文告还要先被当事人审核过才能发表。。。还有,索偿2百万令吉的赔偿金。

为什么索偿2百万?别误会,我不是要质疑人家索偿的权力,既然被情人抛弃的都可以索取“分手费”,为何心灵被践踏、尊严被蹂躏的这六位青年才子不能向蔡医生索偿“医药费”?我好奇的是,为何不是2千万、不是2亿,而是2百万?

当场的记者朋友已代我问了这道问题。六位才子有备而来,他们解释说,因为在独立时,2百万名非马来人获得了马来西亚的公民权,所以他们索偿2百万。

我看这几位青年才子虽然学富五车一表人才,可是人也未免太过老实了。2百万个公民权只换来2百万令吉?除起来,1人只支付区区1令吉,若再扣除独立至今51年来的通膨率,1人才支付不到五毛钱,这岂非无偿大派送?

六位才子可能百密一疏,算漏了马华今时今日有百万大军,只要马华党员一人少喝一杯咖啡,就凑够2百万令吉了;如果一人少喝两杯,那岂不是可以羞辱他们两次?倘若马华百万雄师少喝一个星期的咖啡,那还得了?

而且,当年那2百万名非马来人也不全是华人,还包括印度同胞。如果印度国大党打算和马华共同承担这笔账,两党党员只需一人少抽一根烟就凑够赔偿金额了。对了,还有民政老佛爷林敬益也公开发表过和蔡医生言论有异曲同工之效的“乞丐论”,如果民政党也扎上一脚,三党党员只消一人少吃两颗糖就搞定了。

公民权是无价的,岂能物物交换?所以,这2百万令吉赔偿金,至多只能修复六位爱国青年被蹂躏的尊严。然而,2百万就可以换取六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国家栋梁的尊严,还是太太太便宜了!

不过,价码是人家开的,我们也不便多说。说得太多,一个不小心伤害到心灵脆弱过鸡蛋壳的人,又来索偿2百万,我孤军一人就算跳飞机都赔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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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自己的副手被人上门踢馆,还被请去警局问话,记者追问翁诗杰的立场和看法。翁总突然一改平时口水滔滔的本色,只给六字真言:“继续监督,句号。”他这个句号,可为我添加了无数问号。
监督什么?监督何人?监督马来大专毕业生联盟?监督巫统?监督蔡细历?
What? Who? Why? How???????????????

19 comments:

thepplway求真 said...

哈哈,要你赔还要他懂得看。

要懂得看,还看得有被告的理由,

太麻烦了,还是继续畅所欲言吧!

-北宋- said...

马来人种,就是那么的不*成熟* 是指思维!

秀芬 said...

楼上的,说“马来人种,就是那么的不*成熟* ”不也是不成熟的说法吗?
不要以偏概全,我始终认为不应以种族下定论,什么种族都会出白痴、混蛋,马华不就有咯。

thepplway求真 said...

当然这样原因有两方面
1.是当一个民族必须依靠别人的接济来扶养其依赖性不是容易更改的这也导致其民族思维退化这是国家不公平政策造成的,其实我们应该说他们不是元凶。

2.当人民开始学习尊重其他友族的时候,有些政治人物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做许多伤害团结的动作,这些动作容易引起公愤,导致族群间产生分裂。

无论如何大家应该学习如何改变现状,唯有相信有更好的制度与架构是可以取代这些分裂人民的腐败集团。

馬丁 said...

再一次強調我真的真的真的是一隻猫.

謝謝ah kok so 和 Ah Kok 你們兩夫婦相助.PITY PARENTS 也謝謝了.

b調已破梗,不好玩了.

b調華小撥款少的問題,我不會回答,中間有被騎劫嗎?

整個問題是要看董教总,或是胡万铎、沈慕羽、陆庭谕等华教元老的想法回應才有意思.

我原意是要把明志的問題從色情抽出來讓大家談.

中間又遇到慕克力,就寫了.

不過一貼一貼看,可當問卷,可看出當年陳校長的辛苦,算是對他的致敬.

希望有一天,若情形有變,希望你們華人後代記念他.

董教总,或是胡万铎、沈慕羽、陆庭谕今天是聖人.不希望有一天看到他們成為千古罪人.

有thepplway這年輕人的貼文,我目的已達到.

謝謝各位.

最後,國文,叫你國文可以嗎?介紹你一本書後基督徒思想(The Post-Christian Mind)-Harry Blamires
可先看介紹>>>>>後基督徒思想(The Post-Christian Mind)-Harry Blamires >>>
不想解釋,猫的直覺,歐陽文風的評論不要看,你的幾個朋友都會寫得比他好.
不要以為是基督徒的書不看,是本評論員必看的書.看了有機會再告訴我感想.

後會有期.

我要去找失蹤不見的人了.朋友可幫我轉發一下,找小孩大家會轉發,老人不值錢.

凌国文 said...

当然可以叫我国文!

谢谢推荐,后会有期:)

Anonymous said...

Ling Kok Boon,

我們(Ah Kok 和 Ah Kok So)Christmas Eve 要回美國了.

得罪之處,Sorry.

你是專業,所以我們用專業水平來批你.

你有專欄,不是每個人有機會有,你有責任把明志要表達東西的拿出來說,不是寫邏輯,不是放大他的粗口和色情,你有責任把更大,更有意義的東西帶出來.不然那專欄很浪費.你可以不要對號入座,讓你的專欄更有深度.

加油!

如猫所說,不要看歐陽文風的垃圾.你們是不錯的.

保重!

凌国文 said...

承蒙厚爱,

明志短片内关于独中/华教的内容,其实早在他制作《丘〉之前,我也写过。或许因为没使用粗话和性器官,所以“爆发力”不及明志。

明志制作的《不骂粗话》是另一则短片(在《丘》之后),指明给“廖冥安,陈饱青,凌国蚊”这类卫道士。短片内容不晓得您有否看过?

《不骂粗话》传达着一个非常错误的二分法,他将所有不认同他《丘》片表达方式的人,都归类成“卫道士”,或“虚伪者”。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以及非常错误的刻板化。年轻一代(包括我本人)的看完“不骂粗话”,如果没有另一把声音提供另一种观点,会否认为以后若要“敢怒敢言 ”,就要学他的方式;不学他,就是虚伪懦弱?

正因为《不骂粗话》有严重的归谬逻辑,我才必须以逻辑推论的写法来回应。

我在当今大马给他的公开信,是要反对这种错误的归类法。您或许认为我应该自欺欺人地认为“凌国蚊”不是我,不要“对号入座”。。。我想说,就算他的《不骂粗话》不是写给“凌国蚊”,我也会写这封公开信,无关对号入座与否的问题。

至于欧阳文风,老实说,我也没什么看,所以您不用操心,哈哈!

最后,感谢两位对晚辈的期待,愿您俩旅途愉快!

Anonymous said...

你那封公开信文写的好,我们不是针对他,而是不想思想未成熟的青少年以为一定要学王明志的才是对。

臭虫 said...

呼!各位总算为黄明志课题争论划上句号了.
(看到要吐了)
明明应该在[真话,就一定是粗话?- 至明志的公开信]里交流的,大家却在关于翁诗杰那篇逢火连天.现在又在“马来青年大专毕业生联盟”结尾,莫名其妙.

该是他们六人毕业找不到工,不知收了多少酬劳才被指使抛头露面的吧.

凌国文 said...

臭虫,

哈哈。。。照你这么说,极可能是大专生再培训计划呢!

Anonymous said...

从SEBASTIAN的BLOG跳到阿猫的然后又跳来这里。

你很有空HOR?吃饱饭没事干?我告诉你啦,你写了批评黄老大的那篇文章之后,说什么话都是错的啦,不,是说什么字都是错的。不管你之前是多么“专业”多么正义,他妈的一讲咱家的黄先知就是不行,你看不懂就不要乱讲,不专业,呸!

不知道啦,我是主观认为你是因那篇文而惹祸的。

最后想说的是,我最不喜欢你评论黄先知,他没那么复杂的啦,就是个想红想成名的专业正义勇敢有远见忧国忧民的男儿汉嘛!真的不值得花时间(一秒也不要!)在他身上,他现在应该高兴得在地上滚了。

凌国文 said...

哈哈哈哈,过了两个星期大家都腻了,你还对他念念不忘?
你似乎比我更有兴趣花时间在他身上啊:)

Anonymous said...

哈,说的也是!

凌国文 said...

老兄,

大马中文部落格祭那晚人有在现场吗?

Anonymous said...

不过我还是觉得要有人指出他的不是,不要让他自以为是.

臭虫 said...

想不到你这篇会刊登哦.給人追讨"尊严费"你就要赔掉老婆本兼借阿窿咯.

凌国文 said...

哈哈哈哈,到时候会找你两公婆筹款!

Anonymous said...

翁诗杰讲话越来越“神”,没有一句听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