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30, 2012

阴魂不散的潜水艇


纸是包不住火的,潜水艇也不能永远不浮出水面。

纳吉在担任国防部长任期内,于2002年以近70亿令吉为大马政府向法国军火商购入的两艘“鲉鱼型”潜水艇,似乎成为了其政治生涯内除了罗丝玛以外的另一不可磨灭的标志。

从潜水艇军购回扣所引发的蒙古女郎炸尸惨案、到潜水艇不能潜水的滑稽闹剧、再到日前法国巴黎高级初审法院开审此项交易有否涉及违法回扣,这两艘潜水艇足足纠缠了阿Jib哥长达10年,比冤魂还难缠。

事实上,环绕两艘潜水艇而衍生的各种匪夷所思的奇情,从来不曾自老百姓茶余饭后的吹水话题中被遗忘。军购、奸情、贪污、分赃、威胁、灭口、炸尸、再加上从法国浪漫旖旎的烛光晚餐转移到雪州丛林的碎骨冤魂,近乎所有悬疑惊耸片的元素和场景都具备了,叫人怎能不关注?

随着涉嫌教唆警员杀死蒙古女郎阿丹杜雅的纳吉亲信无罪获释、没有杀人动机的两名警探被判罪名成立、被指涉及此案的纳吉则顺利接任大马首相,眼看一切疑云即将加入大马历史疑案的行列之际,两艘潜水艇却始终不肯安分地潜在水里,再度找上门来。

“人民之声”在2010年到法国越洋告状,入禀法国法庭调查当年这两艘潜水艇的交易中,供应商DCN支付给我国首相纳吉亲密智囊阿都拉萨的Perimekar公司的1亿1496欧元,是否属违法回扣的佣金。

“人民之声”的法国代表律师威廉波顿去年前来我国举办案件进展汇报会时,中途被移民局官员扣留,并被遣送回国。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表示,这是因为该名律师“抵触条例”。

在马来西亚国土,政府当然有权诠释和定夺任何人是否“抵触条例”。可惜,马来西亚政府的权限就仅限于马来西亚,不包括法国,更不包括法国的法庭。马来西亚政府的影响力,同样无法涵盖国外媒体。《星报》、《马来西亚前锋报》、还有首要媒体旗下的电视新闻可以一起把这宗审讯的新闻过滤掉,可惜国外媒体早已大事报道了。

可以预料的,随着审讯的深入,更多不见天日的内幕将被摊在阳光下。一旦承审此案的法官传召首相纳吉出庭供证时,纳吉该如何应对?当然,阿Jib哥在一个马来西亚是万金之驱,犯不着到法国去以身犯险;可是也总不能每次被记者问及此案都以日前那句“我不需要评论”来推辞挡驾吧?难道还要再来一次对可兰经发誓以证清白?

未免夜长梦多,解散国会的灵感应该终于来了吧?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其實外國人己當這回事為馬國的黑點話題。

cin2tan said...

jipgor : " foreigners pls dun u ever kacau kita ....@#$%^&* !"

(even malay ministers dun N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kami & kita' !?)